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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年03月29日  星期五
浓江农场农场级河长、农场级河段长、管理区级河长公示
作者:admin123信息提供日期:2017-09-15

浓江农场农场级河长、农场级河段长、管理区级河长公示

来源:浓江农场水务局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我省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,以及省农垦总局在垦区建立总局、管理局、农(牧)场、管理区四级河长组织体系的意见。现将浓江农场“河长”、“河段长”、管理区级河长名单及职责予以公示。
    农场“河长”由农场党委书记刘进有和农场场长杨晓飞共同担任。农场级“河段长”由农业副场长刘宝、农机副场长王海东、常务副场长王乾华共同担任。管理区级河长由:第一管理区主任、书记:赵虎、李业青;第二管理区主任、副书记:陈成东、秦佩东;第三管理区主任、书记杨旭、赵永刚;第四管理区主任、书记:杜宝安、梁利;第五管理区主任、书记:张建、韩玉峰;第六管理区主任、副书记:陈鑫坤、杨环宇;第七管理区主任、书记:齐飞、康安波;第八管理区主任、书记:王喜文、唐忠兴;第九管理区主任、副书记:刘松涛、刘利民共同担任。
     农场级河长负责组织推进和具体实施所辖区行政区域内的河(湖)管理和保护工作,督导下级河长(河段长)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。农场级河段长负责河长制的衔接工作,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,为河长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保障。管理区河长负责具体实施管理区内的河(湖)管理和保护工作,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监督员、保洁员负责生活垃圾处理、河(湖)漂浮物清理等工作。

欢迎广大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影响河流、环境的问题。

  投诉电话:0454-57021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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